法律问题
同创普润:发行人与股东之间曾存在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等股东特殊权利安排,并已进行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2025年8月14日,发行人与股东签署股东协议及加入协议,约定包含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等股东特殊权利安排。2026年5月7日,公司与股东签署补充协议,对特殊权利条款终止与恢复作出安排:与发行人相关的特殊权利条款均已在审计报告出具日前不可撤销地解除并终止,相关条款自始无效且不可恢复,发行人自始不作为相关条款义务人和当事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团队相关的特殊权利条款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合格首次公开发行申报材料并获受理的前一日自动终止,在撤回、被否、超期未获审核通过或未完成注册、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未上市等情形下可自动恢复。招股说明书披露,对赌安排的直接回购义务人为实际控制人和内部团队,发行人不是直接回购义务人,发行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已不可撤销解除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