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创普润: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内存在54名新增股东,并披露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股东上层出资结构中间接持股的合规核查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上海同创普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同创普润
审核编号
221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5页、第1-1-68页至第1-1-73页;第3-3-1-20页至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内存在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入股发行人的新增股东,除2025年12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新增股份外,现有股东中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份的股东共54名。国泰海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股东的上层出资结构中存在间接持股情形,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较低,不超过0.20%;该等持股系相关投资主体或金融产品管理人依据市场化原则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持股情形或利益冲突情形。国泰海通将按照上交所规定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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