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创普润:发行人与关联方江丰电子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存在占比较高的关联销售,并存在关联采购等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及独立性核查。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上海同创普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同创普润
审核编号
221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1页至第1-1-22页、第1-1-295页至第1-1-296页;第3-3-1-30页至第3-3-1-3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1.06%、84.15%和81.90%,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关联方江丰电子为第一大客户,来自江丰电子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的收入占比分别为36.84%、53.58%和53.08%。报告期内重大日常关联销售主要为公司向江丰电子销售铝、钽、铜等超高纯金属,金额分别为30,325.80万元、80,744.10万元、100,047.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6.27%、53.67%、53.43%。公司还向江丰电子采购废靶、回收料,并向浙江创欣采购氟钽酸钾等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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