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未来材料:发行人历史上签署对赌性条款及特殊权利安排并解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30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历史上曾与东岳硅材、中金启辰、疌泉国信、国和郝鑫、株洲聚时代、昆仑互联、智科氢能、共青城景鑫、淄博景氢硕、淄博梦氢硕、淄博金氢硕等股东签署含回购条款的增资协议或股份认购协议,主要约定如发行人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实现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且回购安排未终止,相关权利方有权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权;相关安排在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深交所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之日等时点自动终止。2021年12月30日,各方签署补充协议及确认函,确认相关条款终止且自始无效。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股东之间不存在对赌性条款及特殊权利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