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物奇微:发行人历次融资中存在投资人股东特殊权利及对赌安排,并在申报前进行了终止或解除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29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自2019年1月第一次增资起,发行人历次股权融资中存在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赎回权、业绩承诺及补偿等股东特殊权利安排。2022年11月5日,发行人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2021年12月股东合同中公司承担回购义务的全部约定自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审计及评估基准日起自动终止且自始无效,并无恢复条款。2026年6月15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东特殊权利终止协议》,约定公司及子公司退出若干 D+轮条款且自始无效、不可恢复;除特定现金补偿条款外,D+轮股东合同中的股权转让限制、优先权、最优惠条款、业绩承诺和补偿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自公司首次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受理之日起终止,但如上市未成功则恢复效力。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因对赌协议而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未披露的对赌协议或特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