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物奇微:发行人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并设置服务期、锁定期、退出和回收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9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重庆物奇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物奇微
审核编号
224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0页至第1-1-113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设立物奇壹至物奇陆及物奇捌作为直接持股平台,七家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发行人41,461,555股,占总股本15.83%。物奇壹至物奇陆系员工持股平台,原华奇恒员工持股计划平移至发行人并拆分至六个新平台;2023年6月发行人决议推进员工持股显名化。物奇捌于2023年1月设立,用于激励关键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受让熊飞所持发行人2.68%股份。物奇壹至物奇陆员工通过持股计划无偿获得股份,无需支付对价;物奇捌部分合伙人的出资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其中部分借贷资金来自实际控制人郑建生,古强部分借贷资金来自发行人股东孙凤龙。员工持股计划设置全面锁定期、解除限售期、离职或过错情形下的回收安排;如激励对象存在受贿、索贿、职务侵占、泄露商业秘密、从事竞争业务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情形,公司或普通合伙人及其指定第三方有权以0元回收全部合伙企业份额、追回已变现收益并要求赔偿损失。发行人披露不存在申报前制定并将于上市后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