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嘉科技: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多项股权代持安排,申报前已全部解除并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6-29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苏州维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维嘉科技
审核编号
224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0页至第1-1-73页;第3-3-1-21页至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邱四军曾委托王成东代持48%股权,胡泽洪曾委托王成东代持30%股权,广州合泰曾委托王成东代持2%股权,广州合泰曾委托徐雄代持20%股权;胡泽洪在解除股权代持过程中曾委托钟培钊代持10%股权。2009年12月10日相关方签署《联合收购协议书》,2009年12月15日签署《委托持股协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权代持已全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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