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连接:发行人历史融资协议曾约定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随售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回购请求权及否决权等股东特殊权利,后续已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29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浙江金连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连接
审核编号
218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8至1-1-39页;第3-3-1-3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12月25日,金连接有限与A轮投资方签署《A轮投资协议》,远宁奕鑫、何烽享有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随售权、反稀释权、知情权、建议权、优先清算权、回购请求权及保护性权利等。2021年12月17日,发行人与B轮投资方签署《B轮投资协议》,半导体基金、惟明投资、高雁峰、嘉欣丝绸享有类似股东特别权利及保护性权利。2022年12月29日,发行人与当时全体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相关特别权利条款不可撤销、不可恢复地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各方确认不存在相同或类似安排,不存在违反投资协议约定、争议、纠纷或追责安排。2022年12月29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未再签署其他给予股东特殊权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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