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科宇航: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对国资股东补偿事项及2019年11月增资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三项国资相关事项:其一,2021年4月中科宇航有限增资价格为113.77元/注册资本,低于当时国有资产评估备案估值计算的每股价值114.08元/注册资本,鹏毅君联按中科力森(SS)持股比例对应计算资金差额本息2.12万元向中科力森(SS)补偿,并已于2024年10月、2025年8月分两次支付全部补偿款。其二,2022年7月员工股权激励增资价格为22.80元/注册资本,低于当时国有资产评估备案估值计算的每股价值85.57元/注册资本,天津探索按彼时力学研究所持股比例32.42%对应计算资金差额本息2,164.61万元补偿给中科力森(SS),并于2025年8月完成支付。其三,2019年11月公司增资启动前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该基准日中科宇航有限各股东均未实际出资,账面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均为0,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相关方计算差额及利息合计190.11万元向中科力森(SS)补偿,鹏毅君联已于2026年1月21日完成支付。上述补偿及增资事项经力学研究所审批通过并确认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发行人在国有资本产权登记证办理和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申请过程中已说明此事项,中国科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局和财政部对此均无异议,并分别下发《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证》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