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蓝箭航天:发行人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及表决权差异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蓝箭航天
审核编号
217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21页、第1-1-30页、第1-1-118页至第1-1-121页;法律意见书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昌武直接持有公司6.7277%股份,并通过星瀚信息、翊航管理、丝路航通、启宇航科、航研管理控制相关股份,合计控制23.4724%股份。经2021年3月22日董事会及2021年4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张昌武、星瀚信息、丝路航通、翊航管理、启宇航科所持股份为特别表决权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每一普通股份表决权数量比例为10:1,张昌武合计控制公司75.2019%表决权。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股东会普通决议并对特别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中小股东表决能力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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