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蓝箭航天: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相关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其他中国法合规事项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蓝箭航天
审核编号
217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22页、第1-1-424页;法律意见书第3-3-1-18页至第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中金战新和中金传合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1,514,808股和908,886股,对应发行人持股比例分别为0.42%和0.25%;发行人股权逐层穿透后,存在中金公司通过自知贰号、中深新创、深圳瀚辰、智慧互联、光易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少量股份的情形,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不足0.01%。发行人股东信息专项承诺亦披露,除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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