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海超硅: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委托持股及解除事项,涉及股份权属清晰性和潜在纠纷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上海超硅
审核编号
206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页、第1-1-44页至第1-1-47页、第3-3-1-35页至第3-3-1-36页、第3-3-1-56页至第3-3-1-5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历史期间曾存在股东委托持股情形,形成原因为半导体硅片行业重资本投入、早期融资渠道有限、部分外部投资人及员工出资比例较小且分散、以及工商办理和日常股权管理便利性。以发行人目前总股本折算,委托持股涉及股票数量1,173.5759万股,占总股本0.9976%,其中实际控制人作为名义股东代持941.8334万股,占总股本0.8007%。委托持股分为实际控制人与外部投资人、实际控制人与员工、股东自行转让形成三类。法律意见书披露,涉及委托持股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权益的实际出资人共41人,其中28人为员工入股或股权激励、13人为外部投资人或股东;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占委托持股总股数99.0627%的人员已接受律师访谈、书面确认或经司法程序确权,尚有占委托持股总股数0.9373%的人员暂未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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