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海超硅:发行人首发申报前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涉及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离职处置、期权行权和合规性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上海超硅
审核编号
206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5页至第1-1-117页、第3-3-1-56页至第3-3-1-5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上海芷硅、苏州芷兰、上海芷晶、上海芷芯、上海芷菁为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员工在上市前及上市后36个月锁定期内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持股条件的员工转让,并办理持股平台层面的工商变更登记,违反规定私下转让无效。员工因辞职、裁员、退休离职的,可继续持有并遵守管理办法,或按公允价格向有权受让方转让;员工去世的,内部员工股应予清退。发行人还在申报前制定拟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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