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博睿康:发行人申报前已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并涉及股东人数计算、控制权影响及后续行权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北京博睿康投资和上海博睿康企管系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而设立的持股平台。北京博睿康投资于2015年11月10日设立,胥红来、黄肖山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博睿康企管于2025年11月12日设立,胥红来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黄肖山为有限合伙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股权激励份额授予,两个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预留份额;北京博睿康投资按2名股东计算,上海博睿康企管按1名股东计算;历次股权激励前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除已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外,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