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普生医疗:发行人申报前已制定并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平台安排,涉及持股平台人数计算、锁定期、退出及合规性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2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珠海普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普生医疗
审核编号
220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7页至第1-1-71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珠海普晟、珠海普熙和珠海普璟系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而设立的持股平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三个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已授予完毕,不存在预留份额。珠海普晟、珠海普熙和珠海普璟持有人均为自然人,分别为16人、45人和11人,根据《证券法》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依法以合伙制企业等持股平台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因此三个持股平台分别按1名股东计算。招股说明书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一般锁定期及上市前、上市后特别锁定期,且如一般锁定期与特别锁定期同时适用,锁定期限按两者中较长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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