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必驰:发行人对深聪半导体持股未超过半数但将其纳入控制范围,同时存在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投资平台共同投资深聪半导体的关联法律关注。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18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思必驰
审核编号
219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8页至第1-1-80页、第1-1-341页至第1-1-342页;第3-3-1-4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持有深聪半导体40.4925%股权,持股比例虽未超过半数,但基于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权仍对其控制。深聪半导体董事会五名董事中发行人有权委派三名,发行人有权委派董事人数超过二分之一;除特定重大事项外,其他董事会决议事项需过半数通过。招股说明书还披露,驰星睿远认购深聪半导体新增注册资本后,由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始兴、俞凯间接持有驰星睿远份额,形成思必驰与高始兴、俞凯共同投资深聪半导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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