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和药物: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药品注册、生产许可、临床试验批件、委托生产及经销商GSP资质等药品监管合规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15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和药物
审核编号
218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46页至第1-1-148页、第1-1-177页至第1-1-179页;第3-3-1-20页至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目前采用委托生产模式,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开展已商业化和在研产品的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谷美替尼片委托江苏宣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谷美替尼片原料药委托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公司制定《药品委托生产管理程序》《委托生产质量监督管理程序》等制度,并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进行现场检查、签署委托生产协议、派驻技术和质量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公司已取得谷美替尼片、紫杉醇口服溶液境内药品注册证书,日本海和取得谷美替尼片、甲磺酸瑞索利塞片日本药品生产销售注册证书;海和药物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沪20210235,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6日;公司另披露主要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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