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汉诺医疗:发行人直接股东层面不存在股权代持,但股东北京汉诺、海南江河、深圳鸿途的上层股东或合伙人层面曾存在股权或财产份额代持,相关代持已解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6-03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深圳汉诺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汉诺医疗
审核编号
214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0至1-1-52页;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北京汉诺层面,张燕曾代其女儿LIU YANG持有北京汉诺股权;2022年2月张燕将其持有的北京汉诺28.9582%股权无偿转让至LIU YANG,代持解除。海南江河层面,利轩代蔡剑、王欧迪代王强、李烨代李炜持有财产份额;2023年11月相关代持份额分别转让至被代持方,代持解除。深圳鸿途层面,刘清波、胥威强曾为其他投资人代持财产份额;刘清波已向被代持方返还代持款,胥威强已将其所持28%财产份额转让至侯灵芳,相关代持解除。发行人披露上述代持设立及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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