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太电子:发行人历史上部分创始股东出资资金来源于公司发放报酬且报酬留痕不规范,后由实际控制人进行出资夯实。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02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自华太有限设立至2018年12月期间,张耀辉、赵一兵、王璐、蒋建平对华太有限的出资,以及张耀辉通过苏州立微对华太有限的出资,资金主要来源于从华太有限领取的报酬。因2019年以前华太有限处于发展初期,相关制度、内控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对前述人员未按照惯常方式、流程和时间节点发放报酬,确定报酬金额的方式亦不规范,且未能留存报酬与贡献一一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