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株洲科能:赵科峰、唐燕夫妇共同控制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及相应治理规范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5-28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株洲科能
审核编号
218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2页、第1-1-64页至第1-1-66页、第3-3-1-1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赵科峰直接持有公司23.74%股份,科能先进持有公司27.05%股份,赵科峰及科能先进合计控制公司50.80%股份,系公司共同控股股东。赵科峰、唐燕夫妇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61.05%,系共同实际控制人;赵科湘、赵晓江、科能先进、株洲凯联及株洲新联诚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赵科峰、唐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64.01%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赵科峰、唐燕夫妇仍控制公司45.78%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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