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微纳星空:发行人历轮融资中存在回购权等股东特殊权利安排,创始股东回购义务在上市不成功时存在自动恢复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5-25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北京微纳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微纳星空
审核编号
218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页、第1-1-36页、第1-1-48页、第1-1-49页、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历轮融资引入外部投资人股东时约定了回购权等特殊权利条款。2025年12月23日,公司全体股东与公司签署《股东协议》,取代历轮融资过程中的其他股东协议。特殊权利包括董事提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领售权、回购权、信息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保护、分红权、最优惠条款、合格上市相关权利等。创始股东在《股东协议》项下除全职及竞业限制义务外,其余义务于公司首次递交首发上市申报材料前一日终止;若公司上市不成功,创始股东回购义务立即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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