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芯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技术授权许可费、资金拆借、向公司三采购设备、关联租赁、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需关注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决策程序和独立性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5-19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和封装测试服务、向关联方提供晶圆代工及其他配套业务、向公司二收取技术授权许可费、向公司三借入统借统还资金、向公司三采购设备、向公司三提供房屋及建筑物租赁、由公司三提供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其中,2023年10月发行人与公司二签署技术许可合同并收取知识产权授权许可费28,500.00万元;2021年9月29日发行人与公司三签订《统借统还资金分拨协议》,借入7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偿还本金43,000.00万元;2023年向公司三购买设备214,335.37万元;公司三2019年为发行人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3,848.51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该项担保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