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沃镭智能:发行人部分子公司、分公司承租房产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需关注租赁合同效力、承租权利保护及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5-1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多项房屋租赁,承租主体包括杭州拙云、沃镭智能北京分公司、沃镭智能西安分公司、沃镭智能、苏州沃澜等;其中杭州拙云承租发行人通宇路89号1号楼5层、沃镭智能北京分公司承租北京电子城房产、沃镭智能西安分公司承租西安佳彩房产、苏州沃澜承租苏州森奈房产等租赁事项披露为未备案。招股说明书披露部分子公司与分公司承租房产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完成租赁备案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