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深之蓝: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上市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5-15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深之蓝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深之蓝
审核编号
215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至第1-1-44页;第3-3-1-22页至第3-3-1-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3年1月深之蓝有限设立时,韩立男、王凤分别代魏建仓、王晓鸣持有股权;2013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后,张敏革代其配偶武建国持有股权。2014年6月,代持相关方签署《委托代持协议》并出具代持声明。2015年1月,张敏革、韩立男分别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魏建仓,王凤将其持有的股权还原给王晓鸣;2015年10月,王晓鸣退出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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