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深之蓝:发行人曾存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未及时续期,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5-15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深之蓝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深之蓝
审核编号
215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65页;第1-1-369页至第1-1-370页;第3-3-1-25页;第3-3-1-4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在2025年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存在未及时续期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的情形;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生产经营者未依规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已于2025年7月1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至203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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