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锐石创芯: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以自身名义缴纳,以及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5-11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锐石创芯(重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锐石创芯
审核编号
213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9页至第1-1-140页、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原因主要包括部分员工实际工作地点在非发行人或子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员工要求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行人委托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为该部分员工代发工资并代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员工为新入职员工,通常入职次月办理缴纳手续。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未缴纳人数分别为24人、19人、18人、34人,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分别为26人、18人、20人、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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