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赛克赛斯: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销售、关联租赁及其他关联交易,需关注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审批程序、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及是否影响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6-04-1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出售商品、提供服务,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及关联租赁。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邹方钊之弟邹方顺所控制的上海顺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顺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顺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销售关联交易,销售金额分别为1,030.18万元、1,216.85万元和1,525.1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2%、3.67%和4.51%。发行人还将部分闲置房产出租给赛克赛斯氢能源和齐鲁血液透析。2025年8月,公司受让山东赛尔持有的3年期大额存单,转让价款按票面价值加持有天数乘以利率计算,合计107,992,328.77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就关联交易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