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方测控:发行人股东中存在国有股东及私募基金股东,需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私募基金备案及股东信息披露相关合规要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6-03-31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东方测控
审核编号
215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4页至第1-1-65页;第3-3-1-13页至第3-3-1-1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江西省国资委于2023年7月6日出具批复,确认江西铜业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江西铜业持股387万股,持股比例4.34%。发行人共有8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3名、机构股东5名。机构股东中紫金紫地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办理基金备案,基金备案编号SSX494,备案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其管理人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9952。东方测控集团公司、江西铜业、丹东恒泰、丹东浩承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登记或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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