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方测控:发行人从事相关业务需取得辐射安全、安全生产、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海关备案等资质许可,其中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拟于注册发行前剥离至全资子公司丹东翰道。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3-3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取得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主要业务资质和许可证书,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辐射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等。发行人披露,其持有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拟于注册发行前剥离至全资子公司丹东翰道,发行人承诺将在申报后合适时机启动资质剥离程序并在注册发行前完成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