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科科化: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曾与9名股东约定股份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并存在管理层股东回购及其他特殊权利条款的附条件恢复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3-3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2年4月13日,公司、奋斗韶华、京泰君联、卢绪奎与国科瑞华、上海瓯立、中化创新、泰州东泽、金玉诺科、周峰、合翼科技、中福泉州、国科正道9名股东签署《股东协议书》,约定在未能具备或完成上市申报、核心业务重大变化、控股股东股东僵局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情形下,前述9名股东有权退出,退出方式包括发行人减资、管理层股东回购或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协议还约定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及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条款、最优惠条款、清算时的分配权和公司治理特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