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科科化:发行人部分租赁房屋存在出租方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出租方非产权人转租以及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登记的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3-3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租赁3处房屋。其中,公司向首科化租赁的北京研发中心房产建于集体建设用地上,系首科化向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租赁取得,首科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该集体土地租赁已经农村(社区)股东代表大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向海陵区怡口商贸中心、深圳市中柱物流有限公司租赁仓库,出租方均不是不动产产权人,已取得产权人同意转租的授权文件。发行人与深圳市中柱物流有限公司、海陵区怡口商贸中心签署的租赁合同均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