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海超导:发行人设立时未签署发起人协议,并存在2011年设立及2014年增资形成的出资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3-31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上海超导
审核编号
208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3页至第1-1-54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未签署发起人协议。2011年设立时,凯天实业、李贻杰及施伟因资金紧张,由代验资公司代为出资验资合计27,000万元,验资后发行人将相应款项打至资金提供方指定主体,形成对第三方其他应收款。2014年增资期间,凯天实业指示发行人将16,130.40万元转至上海吉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最终支付至凯天实业,合计形成43,130.40万元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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