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芯密科技:发行人历史融资及股权转让过程中曾存在特殊股东权利及对赌安排,需关注发行人是否仍作为对赌条款当事人及该等安排是否可能影响控制权、持续经营或投资者权益。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3-31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报告期末,芯密科技共完成四轮股权融资及两次股权/股份转让,相关投资人与芯密科技、创始人股东谢昌杰及张栋、持股平台瓯蕊禧及鼋溪分别签署了增资协议/转让协议、股东协议或股东协议加入协议。2024年12月25日,公司现有股东与芯密科技共同签署《股东协议》,约定投资人享有公司治理相关特别权利、利润分配权、反摊薄保护、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回购权、优先清算权、知情权和检查权、合格上市及相关安排、最惠条款等特殊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