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北京通美:发行人申报前新增股东、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期权激励以及股东特殊权利清理需要符合科创板发行审核规则。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3-31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司名称
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北京通美
审核编号
106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0页至第1-1-104页、第3-3-1-18页至第3-3-1-2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申报前一年共有21名股东入股;发行人设立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北京定美、北京辽燕、博宇英创和博宇恒业,分别持有发行人0.1953%、0.0788%、0.0248%、0.0719%股份。发行人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171名激励对象授予7,302,036份股票期权,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0.8247%,有效期内期权对应股票数量未超过上市前总股本15%,未设置预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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