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北京通美: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与员工人数差异、住房公积金应交未缴人数较多以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曾超过10%上限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3-31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司名称
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北京通美
审核编号
106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5页至第1-1-107页、第3-3-1-39页至第3-3-1-4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与员工人数存在差异,原因包括退休返聘、入职当月/实习、应交未缴等。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分别为196人、202人、208人和102人,占用工总量比例分别为16.17%、17.38%、16.51%和7.60%;报告期内曾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10%比例上限。截至2021年9月30日,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54人,占比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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