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盛合晶微: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第三方异地代缴情形,需说明原因、补缴、员工确认及是否存在行政处罚;同时需说明劳务派遣情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3-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盛合晶微
审核编号
210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1页至第1-1-123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已缴纳比例分别为97.50%、96.99%、97.60%、95.61%,住房公积金已缴纳比例分别为97.84%、96.70%、97.56%、95.61%。未缴或第三方代缴原因包括退休返聘、中国港澳台和外籍员工、当月申报时点后入职、前单位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未完成及员工基于个人意愿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在经常居住地代缴。部分新入职员工后续已缴纳或补缴;涉及代缴员工已出具声明。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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