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盛合晶微:发行人需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行为、资金占用担保、重大侵权之债及税务合规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3-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盛合晶微
审核编号
210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5页;第1-1-328页;第1-1-349页;第3-3-1-16页至第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各分子公司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资金被第一大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占用或为其担保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境内子公司税种税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合法合规,不存在因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行为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