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金新能: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职工持股及代持安排,2022年通过股权转让及持股平台还原方式进行规范清理,涉及股权清晰、股东人数及代持关系清理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1-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2年8月,焦文强、张玉萍、冯生、冯庆、黄晋、李江涛、郑晓红、何秀玲等将其持有的泰金有限注册资本合计3,475.30万元转让给外部投资机构和持股平台;同月,上述人员又将其持有的泰金有限注册资本合计3,484.70万元转让给勇泰天同、丰泰天同、隆泰天同、昌泰天同,该次股权转让属于代持解除及还原,不涉及股权转让款支付。转让及还原完成后,泰金有限股东包括西北院、西部材料及多个员工持股平台、外部投资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