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电科蓝天:发行人前身蓝天有限2014年吸收合并蓝天高科并增资时,十八所以蓝天高科9.91%股权作价出资所依据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存在出资瑕疵;同时,法律意见书披露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曾存在未履行清产核资程序的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1-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电科蓝天
审核编号
209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7至1-1-48页;第3-3-1-18至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蓝天有限于2014年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天津蓝天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来。2014年增资中,十八所以所持天津蓝天高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9.91%股权折计3,732,834.10元作为出资,但定价依据的2009年资产评估报告在增资时已过有效期,不能真实反映该等股权价值。法律意见书另披露,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未履行清产核资程序的情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