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电科蓝天: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劳务外包、曾因业务整合存在部分员工保留事业编制身份且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事业编制所在单位代缴,以及过渡期关联方代发薪酬等事项,涉及劳动用工合法合规、社保公积金缴纳及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1-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电科蓝天
审核编号
209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2至1-1-104页;第1-1-356至1-1-359页;第3-3-1-28至3-3-1-2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劳务外包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72%、3.35%和5.32%;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外包服务协议。报告期各期末,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主要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和当月新入职员工;部分员工曾为事业编制身份,其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事业编制所在单位代缴,相关费用由发行人实际承担并转付代缴单位。关联交易部分披露,十八所曾代发行人支付社保、公积金、工资、差旅费和补贴,主要因业务整合及人员分流过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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