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电科蓝天:发行人作为涉军工业务企业,对部分产品、客户、合同、资质及军品税收优惠政策信息采取脱密或豁免披露,并存在共有专利、继受取得专利和合作研发安排,涉及信息披露充分性、保密合规、知识产权权属及研发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6-01-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电科蓝天
审核编号
209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9至1-1-40页;第1-1-199至1-1-200页;第3-3-1-21至3-3-1-22页;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部分产品及客户信息涉及国家秘密,针对部分特定客户名称、部分合同、产品信息等涉密内容采取脱密处理后披露,针对有关资质和军品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等信息采取豁免披露。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继受取得主要专利均与主营业务相关,与第三方共有专利不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合作研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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