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运昌:实际控制人乐卫平控制发行人较高比例表决权,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12-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运昌
审核编号
206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6页;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本次发行前,乐卫平直接持有恒运昌23.0866%的股份表决权,并通过恒运昌投资、投资中心、投资发展中心分别间接控制恒运昌25.8179%、20.7787%和3.1895%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恒运昌72.8727%的股份表决权。报告期内乐卫平长期担任恒运昌董事长和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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