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运昌:发行人披露保荐人中信证券通过全资子公司及相关金融产品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就股东信息披露作出专项承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5-12-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运昌
审核编号
206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43页;第3-3-1-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出具《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承诺已在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信息,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保荐人中信证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30.8470万股股份,并通过以自有、资管或募集资金投资的已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相关金融产品间接持有少量股份;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行人承诺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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