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运昌:发行人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则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5-12-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运昌
审核编号
2064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62页至第1-1-70页;第3-3-1-4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并新增职工董事姚志毅及董事俞日明;监事会于2025年10月9日后不再设置。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2025年10月发行人根据新《公司法》及过渡期安排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及1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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