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强一股份:注册稿阶段继续披露发行人历史股权代持及解除事项,并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就代持认定依据、资金来源、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未披露代持及股权清晰性作进一步核查。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5-12-0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强一股份
审核编号
2051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7页至第1-1-57页;第3-3-1-160页至第3-3-1-16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发行人层面、正见半导体层面及持股平台层面的股权代持,包括周明、徐剑、刘明星为员工代持发行人股权,王强代徐剑、刘明星持股,何静安代周明、王军持有正见半导体股权,王其芳代刘明星持有正见半导体股权,王军代王强(间接股东)持股,以及赖鹏鹏代金鑫持有众强行一财产份额等。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代持双方访谈、代持协议、资金流水、解除协议、股权或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等支持认定股份代持及解除的依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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