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沐曦股份:发行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权、员工及顾问持股平台安排、加速行权及显名还原是否影响股权清晰、公司治理和控制权稳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5-11-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激励方式包括限制性股权、期权,激励对象在满足条件时有权认购上海骄迈、上海曦骥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份额。上海骄迈部分限制性股权由陈维良代持,上海曦骥期权行权及加速行权取得的股权曾由陈维良、陈阳代持。发行人已通过设立二级员工持股平台、二级持股平台入伙上海骄迈及上海曦骥等方式进行代持还原。申报稿还披露存在某离职员工期权仲裁事项,其主张享有离职前已行权的739,021份期权份额并要求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对应股份18,050股,占总股本约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