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沐曦股份: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尚未了结期权仲裁是否构成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5-11-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存在一起尚未了结的期权仲裁事项。发行人与某离职员工于2024年5月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向该离职员工回购其已授予并行权的期权份额并足额支付回购款;该离职员工于2025年3月26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其享有离职前已行权的739,021份期权份额并要求发行人为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对应发行人股份18,050股,占总股本约0.005%,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招股说明书披露,该仲裁事项对发行人股权清晰、控制权稳定及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