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沐曦股份:注册稿阶段未决期权仲裁及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高核心技术人员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发行上市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5-11-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截至注册稿签署日,发行人存在一起尚未了结的期权仲裁事项。发行人与某离职员工于2024年5月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回购其已授予并行权的期权份额并足额支付回购款;该离职员工于2025年3月26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其享有离职前已行权的739,021份期权份额并要求办理股权登记,对应股份18,05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约0.005%,目前该案件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注册稿披露,该仲裁事项对发行人股权清晰、控制权稳定及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魏忠伟最近三年内曾收到中国证监会监管警示函,该事项不构成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