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创光电: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中存在部分租赁物业未取得产权证书或租赁瑕疵,需关注租赁稳定性、持续经营影响及补偿承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5-11-05 · 终止

公司名称
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创光电
审核编号
179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6页至第1-1-137页;第1-1-319页;第3-3-1-2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披露时,公司租赁生产经营及办公用房共10处,其中闽侯县佳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第7栋第6层为业主自建房,未取得房产证,发行人自2022年3月起租用作为临时办公及仓库使用;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办公及厂房物业共12处、员工宿舍共17处,其中2处办公及厂房物业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一处为过渡安排,另一处产权方已取得《不动产单元首次登记信息表》且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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