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创光电: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及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需关注劳动用工合规性、补缴风险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覆盖。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5-11-05 · 终止

公司名称
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创光电
审核编号
179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4页至第1-1-65页;第1-1-318页至第1-1-319页;第3-3-1-29页至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两年期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分别为22人和54人,占各年度期末用工总数1.52%和2.87%,相关人员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或可替代性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境内在册员工总人数1,822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均存在未缴人员,未缴原因包括新入职员工正在办理增员手续或员工个人原因未及时完成衔接,以及已达退休年龄等原因无需或无法缴纳。报告期内,公司未因劳务派遣、劳动保障或住房公积金事项受到行政处罚。

相关链接